安徽“科学中心人才10条”:突出贡献人才奖奖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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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 15:52:00
来源:安徽网
[提要]在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即“科学中心人才10条”中,除了对人才的居留给出很多便利措施之外,在薪酬、税收、编制、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都有诸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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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即“科学中心人才10条”中,除了对人才的居留给出很多便利措施之外,在薪酬、税收、编制、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都有诸多优惠。
>>>奖励
重大奖励奖金可免缴个税
据了解,个人获得省政府、国务院部委和部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免纳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因作出突出贡献从省级以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享受按“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个税。
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或出资比例形式给予科研人员的奖励,获奖人享受递延至取得分红或转让时适用20%税率征税优惠。
对在科学中心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成就突出的,不受国籍限制,可参评“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人给予100 万元奖励。允许外籍人才依法平等参与国家及省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活动,申报省内重点人才工程。
>>>薪酬
“高薪人才”财政掏一半工资
为加大我省引才奖补力度,“科学中心人才10 条”明确,引进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 万元、纳税10万元以上者,在管理期内,省、市两级财政按实付薪酬的50%资助奖补用人单位用于引才工作,每人每年可达100 万元。管理期一般在5 年以下,奖励资金省、市按1∶1比例承担。
同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省政府一次性配套给予100 万元生活补助,其中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每人30万元。
>>>配套
优先保障90~220平方米住房
我省将向非本地户籍引进人才发放“江淮优才卡”,作为持有人在本地居住和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具体事务。持有人凭卡可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手续,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对引进的国际国内高层次人才,充分尊重本人意愿,为其未成年子女优先安排学校就读。同时,增设外籍子女学校或开设国际部,外籍人才子女就学可实行弹性学制。配偶工作安排可保持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
为方便外籍人才生活、就医,我省将为外籍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在部分省重点医院设立国际医疗部。同时,在外籍人才集聚地试点建设国际社区和街区,探索建设合肥国际人才城。
此外,“科学中心人才10 条”还提出加快合肥市人才公寓房建设,优先保障科学中心引进人才90 至220平方米的住房需求。
>>>编制
职称自主评,编制可调剂
我省支持科学中心用人单位设立特设岗位和流动岗位,以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同时,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方式,保障供给,满足科学中心机构建设和各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要。中科大、中科院合肥物质院、中电科等中央驻皖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根据需要由省里调剂事业编制供其周转使用。
另外,科学中心引进的海外人才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评定,由两名同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人才推荐,经科学中心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报省主管部门备案。职称评审重点看能力、业绩贡献和业内公认度,不受身份、任职年限等限制。